根据宁价医【2015】281号《南京地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(二类、三类公立医院)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我院新增七项医疗服务项目,制定了收费标准,详情请见附件1。
特此公示!
公示时间: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
联系电话:56681150
南京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
2023年1月9日
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明细表(七项).docx